2014年成都市對小商小販城管執法不再一刀切,而是將市容秩序劃分為三類區域進行差別化管理:主街幹道嚴禁、中小街道嚴控、背街小巷規範。
  在嚴禁區域內不允許出攤占道等行為,執法人員將加強巡查監管,發現後及時查處勸離;對於車流量小、居民小區院落周邊的背街小巷,將通過設置規定時間、規定區域的方式進行疏導,在確保其不影響居民、不影響交通和不擾亂市容環境秩序的情況下,允許經營,實行規範化的管理。
  (原載人民日報2014年4月9日14版)  (原標題:四川成都 街道實行差別化管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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